淨土宗編輯部
善導大師將第十八願的「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」解釋為「稱我名號,願生我國」,可說簡而不繁,易而不難,淺而不深,明而不昧,不繁雜、不玄奧。固然淨土法門背後有深遠玄奧的義理,可是,善導大師深入淺出的解釋,使人一看就懂,一懂就能用,真正可以即知即行。
因此,我們不需要求印證:「我到底信受了沒有?領受了沒有?我所信受的到底是正確、還是不正確?」有的解釋不依據善導大師的「稱我名號,願生我國」,而是就信的某種心理狀態去解釋。由於人的心理狀態各有不同,而且隨著環境而變化,如果依此作為信的內容,那就難以堅固,抽象不具體。何況煩惱一旦浮現了,以前的那種歡喜的心再也找不到,他就會打一個問號:「我在什麼時候,什麼情形之下,對彌陀的救度是那樣感動,那種感覺讓我很有法喜,可是現在好像一點都體會不到了。」這就是為了印證自己到底信了沒有而有所苦惱。由此可知,錯把自己的感情作為所信的內容、所信的對象,這就不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