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燈(太歲燈/財神燈),是一種民間信仰,祈福求平安;在春節正月,去廟裡點光明燈,照耀個人前途。歐美天主教及正教會的教堂,也有類似的小燭座,供教徒點燃,表示對天主的信仰可照耀其他人。
佛教中,燈是供具之一。佛法能除愚癡,如燈能滅黑暗,燈有智慧、光明之義,點燈以供佛,其福報無邊;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》說「奉施燈明」有十種功德:照世如燈、肉眼不壞、得於天眼、得善智慧、除滅大暗、得智慧明、不墮黑暗、俱大福報、命終生天、速證涅槃。
「自燈明,法燈明」,「一燈能除千年暗,一慧能破萬年愚。」傳統佛教以燈供佛,提醒我們開啟自心的智慧,給自/他帶來希望與溫暖。而淨土門行者,自知愚惡而無力,全憑彌陀的救度以往生極樂;生命中一切光明與功德,全在六字名號中;因此,至心稱念佛名,就是點起一盞阿彌陀佛莊嚴淨土的光明燈,無限的吉祥、平安、如意。所謂「光明遍照十方世界,念佛眾生攝取不捨」,稱名之中就有「光、壽」二無量,及「機、法」二燈明。
機法二信:迴機向法(往相)、迴法向機(還相);既知我是罪苦無望之人,就不要再從自身找出路、找答案,要回過頭來,眼光轉向阿彌陀佛的光明,全身靠向極樂世界的莊嚴,在一心稱念佛名,仰憑本願救度之中,依法攝機、歸法忘機;命終往生之後,就不只機法一體,而成了全機是法,全法成機,所謂「虛無之身,無極之體」;又,既知自身是罪苦凡夫,就不要妄圖僥倖或頹喪自棄,更不該怨天尤人或互相責怪,因為彼此同是娑婆淪落人,相遇自是有緣,即應相勸相扶,捨穢取淨,同生極樂。這才是機法二信、稱名正行的果報,也是娑婆眾生洗心換「面」、重新做「人」的唯一希望。
有人說:人類既有能力作惡、受縛,就能相對的行善、解脫,「或善或惡、或迷或惡,存乎一心,操之在己」;這在理上(三界唯心)是正確的,也是自力修行的根本。然而,「愛不重,不生娑婆」,依個人業報而生此世間,依(環境)正(身心)都是污濁、煩惱的,一輩子活在(內因)業習+(外緣)境界的交互薰染,必然是向善修行之念難發起,而造惡淪落之行易成就,就這樣晝夜而伐(做歹自害)之,反覆而梏(作繭自縛)之,日積月累,惡性循環,到後來就順流而下,越陷越深,再也無力回頭自救了。
若偶發一念善根,而有這樣的自覺與恐懼,就有相對的機緣去尋求「解救」的方法;若幸而值遇善知識,聽聞「念佛滅罪,往生極樂」的勝易法門,感動而信受,油然發起願生心而一心稱名,就如走夜路而得光照,不再有暗中摸索的危險與忐忑,順著光,向前走,無疑無慮的到家了。阿彌陀佛就如永不熄滅(減弱)的光明燈,在我們頭上身旁,不即不離的照射、引導,有光亮也有溫暖,我們念一聲佛等於點一盞燈,這彌陀光明燈是天上天下無與倫比的,因為阿彌陀佛是「無量光」(十二光),「光中極尊」,身光、心光,遍照十方,攝取一切念佛人;我們隨時隨處,心想口稱,就分享了彌陀的光明,若進而自信教人信,就成了另一盞光明燈(分燈、傳燈),也照亮了他人的得救與往生之路。
值此新年初啟之際,為了自己,也為家人,乃至一切有緣人,就在心中、口中點起一盞彌陀光明燈,護佑彼此一整年、一輩子,乃至盡未來際(極樂無量壽)的無量光明,燈燈相續!不花一分錢而平等得救度,這才是至尊無上的光明燈!南無阿彌陀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