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前言:
上次分享探討純正淨土法門(下稱淨土法門)的特色—「本願稱名」顯他力救度,「凡夫入報」示凡聖平等,「平生業成」明當生成辦,「現生不退」彰橫超十地,已完備大乘究竟法「圓、頓、普、易」之德(總顯),乃一切教法中圓頓之巔,二乘非所測,唯佛獨明了。高山之水,能降深谷之底;最上之法,能救極惡之人,正可彰顯淨土法門乃大乘極致,法是易行極致,益是無上涅槃,難思難議。今日我們進一步就淨土法門的四項特色,逐一探討其如何體現大乘究竟義(分論)。
二、聖淨之別:
聖道門—–以眾生心性為體,以悟明心性為宗;淨土門—以本願名號為體,稱名往生為宗。聖淨兩門者於宗旨、理論根據、行法等均有不同。聖道門仗自力,在此娑婆世界,世世得人身,勤修戒定慧,六度萬行,斷除貪瞋癡,以求出離生死輪迴,證悟涅槃,此屬難行道,遙遙無期,凡夫眾生根機不堪;淨土門則仗他力(指阿彌陀佛本願力),眾生信願稱名,即自然乘託阿彌陀佛願力,平生業成,齊入報土,逕登不退,圓成佛果。
聖道門與淨土門有各自的理論體系,修行方法與歸趨,彼此不同。兩者根本區別在於,一者靠自力,一者靠佛力。如果將二者摻雜在一起,則所修持的既非聖道門,也非淨土門,彼此混亂。所以學淨土宗,首先要釐清什麼是「聖道門」、什麼是「淨土門」,否則會變成四不像。如果用聖道門的理論來解釋淨土門,那就不是純粹的淨土宗,也不是純粹的他力易行道了(參閱 慧淨上人開示/淨土宗的創立與流變/淨土宗雙月刊第77期專刊)。印光祖師開示:「古今多有依普通法門論淨土法門,由茲自誤誤人,而又自謂宏法利生者,不勝其多。其最初錯點,在不察佛力與自力之大小難易,以仗佛力之法門,硬引仗自力之法門,而欲平論,致有此失。使知佛力不可思議,不能以具縛凡夫修持之力相為平論,則凡一切疑惑不信之心,化為烏有。」(印光大師文鈔/續編卷上.覆善覺大師書)。
三、本願稱名:我們擇以下五點探討淨土法門第一個特色
(一)、第十八願的文意與玄意
(二)、信受救度回應佛願
(三)、佛性生命的律動
(四)、信願歸於行—–信而不稱名並非真信
(五)、本願稱名與自力稱名的區別
四、 第十八願的文意:
「本願稱名」所稱「本願」:係指《無量壽經》所載阿彌陀佛第十八願。願文:「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,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;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。」餘佛淨土雖也勸往生,但未聞有稱名往生之本願。彌陀一佛獨發稱名往生之本願,故本願稱名為淨土宗超勝餘佛淨土之特色。(參閱 淨宗法師/特色四標語 )
第十八願「文意」:我(指阿彌陀佛,以下同)將來成佛的時候,十方世界任何眾生,只要真心信受、歡喜我的救度,願生我的國土,而長在一生、短在(臨終聞法)十聲一聲稱念我的名號,我必使其往生,若不得往生,我誓不成佛;但是,造五逆罪及謗法罪的眾生除外。
善導大師本願釋:淨土宗根源之第十八願(本願),彌陀示現的善導大師有很簡明扼要的解釋(本願取意文),此解釋是對阿彌陀佛第十八願的原則、標準的解釋,凡淨土行人,應依此釋,信解之,實踐之。善導大師《往生禮讚》「本願取意文」(善全539頁):「若我成佛,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,下至十聲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;彼佛今現,在世成佛,當知本誓,重願不虛,眾生稱念,必得往生。」故知:願生彌陀淨土,專稱彌陀佛名,即是乘佛願力,必生彌陀淨土。是故淨土宗「宗旨」即是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」,當信而行之。
五、第十八願的顯意(表層文意):往生淨土的積極條件與消極限制
(一)積極條件:往生極樂淨土的要件:「至心」、「信樂」、「欲生」、「念佛」。只要至心(真正)地信樂(信受彌陀救度)真正地欲生(願生彌陀淨土)真正地念佛(專稱彌陀佛名),具備這四項條件,就能夠往生。如此而已,既簡單明瞭,又易解易行。
願文中「至心」是貫穿「信樂」、「欲生」、「念佛」。只要有「至心」的「信」,自然就有「樂」,也自然會生起「欲生」的心,此後只要專一「念佛」,不夾餘法便可(若是啞巴或病人,也可心中念佛)。即是「信、願、行」。往生極樂淨土圓滿佛果的功德,完全具足在六字名號中,簡單易行,有條件等於沒條件,人人都做得到。等於阿彌陀佛將殊勝美好的極樂世界及成佛的果報,白白地送給任何眾生,可說彌陀的救度是「主動、平等、無條件」。
(二)消極限制:第十八願最後的「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」八個字,是方便抑止之意,並非真的不攝取。有如小兒無知玩火,父母告以不可玩火,否則不得回家,此乃慈悲方便抑止;若小兒真的再犯,父母豈會棄兒不顧。換言之,父母在孩子沒有犯錯之前,不希望他犯錯。但是,犯了錯之後,做父母的還是想幫他的忙。
佛的本意不是不攝取這兩種人,而是說:這兩種罪過很重,如果造了,沒有機會回心懺悔念佛、墮落地獄的話,這個苦太重大了。所以,沒有造之前,告誡:「你不要造!造了這個不得往生!」這就叫:未造之前,方便制止,說不能往生。但是佛的本意並不是永遠地排除。
善導大師解釋說:「此之二業,其障極重,眾生若造,直入阿鼻,歷劫周慞,無由可出;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,方便止言『不得往生』,亦不是不攝也。」所謂「歷劫周慞」就是經過一劫又一劫、連續不斷地來回反復倉惶驚懼。「無由可出」:「歷劫周慞」也不能夠離開阿鼻地獄,可知其罪之深重。又說:此就未造業而解也;若造,還攝得生。如《觀經》下品下生之「五逆罪人,臨終至心念佛,當下眾罪消滅,往生極樂淨土。」《莊嚴經》:「常運慈心拔有情,度盡阿鼻苦眾生。」《法事讚》說:「以佛願力:五逆十惡,罪滅得生;謗法闡提,迴心皆往。」《般舟讚》說:「謗法闡提行十惡,迴心念佛罪皆除。利劍即是彌陀號,一聲稱念罪皆除。」(參閱 慧淨上人/第十八願的「文意」與「玄意」)
六、常見誤區:
第十八願的「信、願、行」,本來簡單易行,人人皆能,但很多人往往把它解釋難了,把「信、願、行」當作需要自己修行達標的條件。例如,擔心自己業障重、信心不足、願心不切、念佛無功夫、有妄想、心不清淨等。此係誤解第十八願之意,未能體會彌陀「主動、平等、無條件」的救度悲心,以致內心忐忑,無法安心念佛。為免抱惑自迷,我們就十八願的理解,應依淨土宗開宗祖師善導大師的解釋,正確且深入地體會,自能歡喜安心念佛。下一次分享,我們再進一步探討第十八願更深層的玄意。!南無阿彌陀佛 (待續)
宗助居士
民國115年(2026)2月11日